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赴大陆
2016年8月7日修订
以下信息只适合从美国出发到大陆的情况。本社位于美国。
一、香澳台同胞应该持何种证件赴大陆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不能持用特区护照或台湾当局签发的旅行证件(“护照”)前往大陆。
- 已加入外国国籍者,应当用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。
- 香港、澳门同胞持有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(“回乡证”)者,应使用回乡证入大陆;无有效“回乡证”而又需直接从国外进入内地者,可申请旅行证。
- 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“台胞证”)的台湾同胞,需办理签注;无有效“台胞证”的台胞赴大陆,可申请旅行证。
二、如何申请旅行证
旅行证不能够代办,从2008年3月起必须本人亲自到使领馆申请。请按照领馆官方网站的信息申请。
三、如何申请办理台胞证签证
申请台胞证签注需要提供下列文件材料:
- 台湾旅行证件(“护照”)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来美签证相关页、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美国的入境验讫章页);
- 在美国居留证明,如绿卡、H1B的原件及复印件;
- 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;
- 填写《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》
(H3);
- 近期(半年内)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光面相纸)4张(照片标准)。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为15mm-22mm,头部长度为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;
通过“一品”申请签注的详细步骤请见主页下部。
四、办理台胞证签注费用及时间
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。领事费$5美元,本社服务费$59.96。
加急办理另收加急费用(见费用详情)。
2006年8月1日初版